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决定面向毕业生(北京生源)、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7人(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8年应届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名。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5月6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六)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除上述应届毕业生(及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之外,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报名(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七)招聘单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详见附件,具体包括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中,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2年5月6日至2000年5月6日之间。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表格内容,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6日16:00,将报名表电子版、个人简历电子版(格式不限,应全面、准确、真实描述应聘人员学习经历及工作经历)发送至邮箱zx_iphd@126.com,邮件标题以“姓名-应聘岗位”格式发送。
本人现场报名,并在报名表诚信承诺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受理报名。
1、时间:2018年5月6日(星期日)9:00—16:00
2、地点: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东503室,联系电话:88499201
3、报名资格审查时所需材料(复印件均需2份)
①《报名表》一式2份;
② 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张(分别贴在2张报名表上);
③身份证;
④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⑤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
社会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存档证明应为2017年10月后开具);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以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⑥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述③、④、⑤、⑥项所需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综合能力,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可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登录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通过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入围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三)资格复查
海淀园管委会及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对拟进入复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应具备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综合能力。面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计而成。考生可于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登录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通过准考证号查询本人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核人员。
(五)考核、体检
海淀园管委会及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组织考核和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六)资格终审
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对考核、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未通过人员应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七)公示
资格终审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次顺延。公示一经开始,不再顺延。
公示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附件:
1.《2018年海淀园管委会所属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2018年海淀园管委会所属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海淀园管委会
2018年4月20日